簡單說:就是「保險 + 投資帳戶」二合一。你繳的保費,一部分用來買保障(死亡保障),另一部分放進「分離帳戶」去投資基金。
關鍵差異:投資賺賠由你自己承擔,跟傳統保險不同——傳統保險保費交出去,公司保證給付;投資型的帳戶價值會漲也會跌。
台灣在 2001 年下半年正式引進投資型商品。
- 投資型保險 = 保障 + 投資雙重功能
- 投資風險由要保人(保戶)自行承擔,不是保險公司
- 保費扣完費用後,依要保人同意的方式放入專設帳簿(分離帳戶)
- 常見種類:變額壽險、變額萬能壽險、變額年金
- 台灣引進時間:2001 年下半年
- 世界上最早發展投資型保險的國家:英國(美國第二)
★★1. 保戶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,主要承擔哪項風險?
(1)投資風險 (2)長壽風險 (3)匯率風險 (4)營業風險
★2. 台灣第一張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在何時引進市場?
(1)1990年 (2)1996年 (3)2001年 (4)2003年
★3. 下列哪一個國家發展投資型保險商品最早?
(1)日本 (2)美國 (3)英國 (4)台灣
考試很愛出「哪一項是投資型特點?」或「哪一項不是?」這類題型,關鍵是記清楚投資型和傳統型的差異,尤其是風險承擔的分工。
| 比較項目 | 傳統壽險 | 投資型保險 |
|---|---|---|
| 保單利率 | 固定預定利率 | 無保證利率 |
| 現金價值 | 固定 | 不固定(隨投資波動) |
| 投資風險 | 保險公司承擔 | 保戶承擔 |
| 費用透明度 | 低 | 高(單獨設帳) |
| 資金帳戶 | 一般帳戶 | 專設帳簿(分離帳戶) |
| 保費繳納 | 定期定額 | 彈性(萬能/年金) |
| 法律監管 | 保險法 | 信託法、證券法 |
| 破產保護 | 債權人可追償 | 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追償 |
- 傳統保險:保險公司承擔投資風險 + 死亡風險 + 費用風險
- 投資型保險:保戶承擔資金運用的全部風險,保險人只承擔死亡風險和費用風險
- 投資型保險資金單獨設立帳戶,管理透明是其特點之一
- 保單帳戶價值不固定——這是投資型最大特徵
- 分離帳戶資產不受保險公司一般債權人追償
★★4. 下列何者並不是投資型保險的特點?
(1)保單帳戶價值隨投資績效每天不一樣 (2)變額萬能壽險的保費繳納是定期定額,且加保時須重置保單 (3)投資型保險資金單獨設立帳戶、管理透明 (4)保戶承擔資金運用全部風險而保險人承擔死亡風險和費用風險
★★5. 下列何者不是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特點?
(1)資金單獨設立帳戶,管理透明 (2)保險金額隨資金運用的好壞而變動 (3)全部風險由保險公司獨力承擔 (4)保單帳戶價值是不確定的
★★6.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費用透明度較傳統型保險商品為?
(1)高 (2)低 (3)相同 (4)無法比較
身故保險金的算法,甲型跟乙型差很多,這是高頻考題,一定要會算!
- 甲型:保險金額 ≥ 帳戶價值 → 給保險金額;帳戶價值 > 保險金額 → 給帳戶價值
- 乙型:保險金額 + 帳戶價值,受益人拿到比甲型更多
- 隨時間推移,甲型的淨危險保額(NAR)會逐漸減少(帳戶價值越大,危險保額越小)
- 萬能壽險 B 型:NAR 固定不變
★★★7. 老張購買投資型保險甲型,保險金額為 50 萬元。若老張身故死亡,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之保單帳戶帳值為 70 萬元,請問身故保險金是多少?
(1)50萬元 (2)70萬元 (3)120萬元 (4)不一定,隨投資績效決定
★★8. 王先生購買變額萬能壽險 B 型,保額一百萬元,十年後死亡時保單帳戶價值已累積至 50 萬元,則受益人領回多少?
(1)1,000,000元 (2)500,000元 (3)1,500,000元 (4)以上皆非
★★9. 老張購買投資型保險甲型,保險金額為 60 萬元。若老張身故死亡,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之保單帳戶帳值為 60 萬元,請問身故保險金是多少?
分離帳戶是投資型保險最核心的機制。你的投資資金和保險公司的自有資金完全分開管理,放在不同的帳戶裡。
重要保護:就算保險公司倒閉,你的分離帳戶資產不會被公司的債權人拿走。這是重大的保護機制!
- 分離帳戶 = 專設帳簿,保戶的投資資產放這裡
- 分離帳戶資產不受保險公司一般債權人追償
- 保戶可自由選擇投資工具並直接分享投資績效
- 保戶有權決定其繳交的保費分配到各投資組合間的比例
- 分離帳戶在觀念上與共同基金相似
- 在美國,分離帳戶的資金本質上是信託類資產,受信託法、證券法監管(非保險法)
- 保險公司破產時,分離帳戶資產屬於保單受益人(要保人)所有
- 依保險法:應由各投資型保險之要保人主張(第123條、第146條)
- 「仍受限於保險公司一般債權人之求償」→ 這是錯誤描述
- 「由保險公司統一操作」→ 錯誤,分離帳戶是獨立管理的
- 「保險公司可以分享分離帳戶的投資收益」→ 錯誤
★★10. 投資型保險商品以分離帳戶處理帳務,其帳戶特色是?
(1)由保險人統一操作 (2)暴露在債權人的求償之下 (3)暴露在債務人的求償之下 (4)不受保險公司一般債權人的追索
★★11. 若保險公司破產,債權人不得扣押下列哪一種保險商品的資產?
(1)外幣傳統型壽險 (2)投資連結保險 (3)健康保險 (4)傷害保險
★★★12. 我國保險法之規定,投資型保險契約之投資資產,應由何人主張之?
(1)各該投資型保險之受益人 (2)各該投資型保險之要保人 (3)各該投資型保險之被保險人 (4)各該投資型保險之保險人
投資型保險的費用分三大類,記住誰收誰、什麼時候收,這部分考題很多。
| 費用類型 | 收取時機 | 內容 | 誰收 |
|---|---|---|---|
| 前置費用 (保單附加費用) | 繳費時 | 投資、佣金、行政相關費用 | 保險公司 |
| 保險相關費用 | 每月從帳戶扣 | 保單管理費(維持費+行政費)+ 保險成本(危險保費) | 保險公司 |
| 後置費用 | 解約/部分提領時 | 解約費用或部分提領費用 | 保險公司 |
| 基金申購費 | 購買基金時 | 申購手續費、經理人管理費 | 投資機構 |
| 基金管理費 | 持有基金期間 | 保管費、經理人管理費 | 投資機構 |
- 前置費用(附加費用):在繳費時就先扣,所以真正去投資的金額較少
- 每月從帳戶扣除的費用:保單管理費用(維持費+行政費)
- 後置費用 = 解約費用,是「後置」因為解約時才收
- 附加費用屬於前置費用;解約費用屬於後置費用
- 目標保費附加費用率總和,不得超過保費的 150%(台灣保險法規定)
★★13. 以下投資型保險相關費用,何者係由保險公司收取?
(1)解約費用 (2)共同基金之經理人管理費 (3)共同基金之申購手續費 (4)以上皆非
★★★14. 下列哪一項費用是從每期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?
(1)目標保險費費用 (2)增額保險費費用 (3)保單管理費用 (4)以上皆非
這三個是台灣主要的投資型保險商品,各有特色,考試很常出現「哪一個具有哪種特性?」的比較題。
| 商品 | 保費繳納 | 保單利率 | 現金價值 | 帳戶類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變額壽險 | 固定 | 無 | 不固定 | 分離帳戶 |
| 萬能壽險 | 不固定 | 不固定(有最低保證) | 不固定(有最低保證) | 一般帳戶 |
| 變額萬能壽險 | 不固定 | 無 | 不固定 | 分離帳戶 |
| 傳統不分紅壽險 | 固定 | 固定預定利率 | 固定 | 一般帳戶 |
- 變額壽險:固定保費、無最低報酬保證、有最低死亡保證、現金價值無保證、可保單借款(75%~90%)
- 萬能壽險:彈性保費彈性保額、投資標的以債券為主、有最低保證利率(3%或4%)、資金放在一般帳戶(非分離帳戶)
- 變額萬能壽險:兼具變額壽險和萬能壽險的特色,資金放分離帳戶
- 變額年金:投資型、保單帳戶價值會波動、屬於即期年金保險
- 哪種保戶承擔風險最低?→ 傳統終身壽險
- 下列哪種商品的資金不是放在分離帳戶? → 萬能壽險
★★★★15. 下列哪一種保險商品之資金不是放置於分離帳戶?
(1)變額壽險 (2)變額萬能壽險 (3)萬能壽險 (4)投資連結壽險
★★★16. 以下何種保單之保費繳納為固定方式?
(1)萬能壽險 (2)變額壽險 (3)變額萬能壽險 (4)以上皆非
★17. 下列之保險何者保戶承擔風險最低?
(1)傳統終身壽險 (2)變額年金 (3)變額壽險 (4)萬能壽險
投資型保險「並非純投資工具」,還是保險商品的一種。最重要的考量仍應是保險需求,投資報酬應在其次。
- 藉用專家理財且投資利潤完全歸自己所有
- 死亡風險保費及投資管理費用清晰透明
- 彈性保費的給付方式(萬能/年金)
- 分離帳戶之資產可不被公司債權人追償
- 無固定報酬,需承擔可能的投資損失
- 商品附加費用、帳戶管理費用與解約費用,會降低投資報酬率
- 首先確認保險保障的需求存在(不是只看投資績效)
- 長期投資策略:分散投資(降低單一風險暴露)
- 定期定額交付保費 = 成本攤平法(避免進場時機風險)
- 不適合購買的消費者:不願承擔風險者(風險厭惡者)
- 在決定投資型保險的合宜性時,最重要的因素是客戶的保險需求
★★18. 在與傳統型保險商品比較,下列哪一項是投資型保險商品的優點?
(1)利率風險由公司承擔 (2)保險費繳納有彈性 (3)可養成儲蓄習慣 (4)保險給付金額確定
★19. 下列那種消費者不適合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?
(1)想要較多之投資自主權者 (2)願長期投資者 (3)擁有相當之金融知識者 (4)不願承擔風險者
★20. 在決定投資型保險的合宜性時,最重要的因素是客戶的?
(1)保險需求 (2)投資個性 (3)目標投資報酬 (4)投資期間
考試會直接考法規數字,這些數字要硬背起來,沒有捷徑。
- 台灣引進投資型商品:2001 年下半年
- 變額壽險保單借款比例(美國):75%~90%
- 美國萬能壽險最低保證利率常見:3% 或 4%
- 目標保費附加費用率總和上限:不超過保費的 150%(台灣法規)
- 通知保戶帳戶價值的頻率:至少每季一次
- 保險公司應主動通知要保人帳戶相關重要資訊的最低頻率:每季一次
- 保險法 107 條:未滿 15 足歲死亡,只能返還帳戶價值
- 死亡給付與帳戶價值最低比率(52歲):115%
- 死亡給付與帳戶價值最低比率(71歲):101%
- 保單借款本息超過帳戶價值 80% 前,書面通知要保人
- 我國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列入當年課稅所得:2010年
★★★21. 依規定保險公司通知保戶有關保單帳戶價值之頻率至少多久一次?
(1)每年 (2)每半年 (3)每季 (4)每月
★★★22. 我國保險法 107 條規定被保險人幾歲以下死亡,公司只能返還投資型保單之帳戶價值?
(1)13足歲 (2)14足歲 (3)15足歲 (4)16足歲
★★★★23. 依照投資型商品死亡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定,52 歲之被保險人最低比率為?
(1)101% (2)115% (3)130% (4)以上皆非
★★★24. 我國自何時開始有關投資型保單之投資收益須列入當年度課稅所得?
(1)2008年 (2)2009年 (3)2010年 (4)2011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