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製作合作合約書
— 初稿 v1 —
簽訂日期:中華民國 2026 年 月 日
合約版本:v1(2026-04-14 草擬)
甲方(委託方)
名 稱:社團法人台灣海洋協會
代表人:侯翠玲 理事長
地 址:______________
聯絡電話:__________
乙方(製作方)
姓 名:_______(待填)
身分證字號:__________
地 址:______________
聯絡電話:__________
茲就甲方委託乙方執行內容製作合作事宜,雙方本於誠信、平等之原則,同意訂立本合約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:
第一條 合作目的
甲方為推廣海洋療癒、台南海洋觀光及相關 SDGs 議題,建立協會品牌與社群影響力,特委託乙方執行訪談式 Video Podcast 與短影音內容製作,藉由系列訪談呈現甲方理事長及合作對象之專業內容,並透過社群媒體擴散傳播。
第二條 合作期間與分期
本合約合作期間自雙方簽約日起算,分為兩階段:
2.1 試營運期(首月)
- 期 間:簽約日起算三十(30)日
- 費 用:新台幣參萬伍仟元整(NT$35,000)
- 目 的:驗證製作流程、建立發布節奏、測試內容市場反饋
2.2 正式合作期(試營運期屆滿後)
- 試營運期屆滿前七(7)日內,雙方應進行續約討論,並就是否續約及正式合作條件作成書面確認;屆滿日前未完成書面確認者,本合約於試營運期屆滿日終止。
- 正式合作期費用為新台幣伍萬元整(NT$50,000)/月,詳見第四條報價方案。
- 若任一方無意延續合作,得於試營運期屆滿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,不得自動以試營運價延續。
⚠ 重要提醒:本條第 2.1 項所訂之新台幣 35,000 元試營運價,僅適用於首月一次,不得重複適用。試營運期屆滿後若雙方繼續合作,必須回到正式合作期費用,或經雙方書面協議另行訂定價格。
第三條 產出規格與工作內容
3.1 試營運期產出(首月)
- 預熱貼文:於拍攝前 1–2 週內,乙方協助甲方規劃並發布 6 篇靜態圖文預熱貼文(含議題前導、形象建立、團隊介紹等),以維持帳號活躍度,每隔 1–2 日 1 篇。
- 訪談錄製:1 次,1–1.5 小時。
- Video Podcast:1 集完整版(45–60 分鐘)。
- 社群短影音:8–10 支短影音(每支 60–180 秒)※。
- 錄音檔交付:完整原始錄音檔交付甲方。
- 發布平台:由乙方協助發布至甲方指定之 Facebook/Instagram/YouTube。
- 甲方使用權:甲方得將短影音與錄音檔自行於 IG、YouTube、TikTok 等平台同步發布。
3.2 正式合作期產出(試營運期後)
- 訪談錄製:每月 2 次(同上)。
- Video Podcast:每次錄製剪輯產出 1–2 集。
- 社群短影音:每次錄製剪輯產出 8–10 支(每月共 16–20 支)※。
- 其餘交付項目同 3.1。
※ 補充說明:上述短影音數量為製作目標值,乙方將盡力達成。實際產出數量得依訪談內容之豐富度、可剪輯素材品質、受訪者表達內容深度等因素調整。雙方同意若因內容因素無法達成目標數量,乙方應於該次剪輯完成時主動向甲方說明原因,雙方就個案情況協議實際交付數量,不視為違約。
3.3 拍攝場地原則
- 以室內訪談為主(甲方辦公室或乙方安排之收音良好場地)。
- 原則上不安排出外景補 B-roll。
- 若特定主題需出外景拍攝,需經雙方事前書面同意,並另議費用。
第四條 報價方案說明
| 項目 | 試營運期 | 正式合作期 |
| 月 費 | NT$35,000 | NT$50,000 |
| 每月訪談錄製 | 2 次 | 2 次 |
| Video Podcast 集數 | 1–2 集 | 2–4 集 |
| 短影音支數(目標)※ | 8–10 支/次 | 8–10 支/次 |
| 月短影音目標總量※ | 16–20 支 | 16–20 支 |
| 社群發布 | ✓ | ✓ |
| 原始錄音檔交付 | ✓ | ✓ |
| 後台數據報告 | — | ✓(月報) |
※ 短影音支數為目標值,實際數量依訪談內容豐富度而定,詳見第三條補充說明。
第五條 付款方式
- 試營運期:簽約後 7 日內,甲方支付試營運費用 NT$35,000 全額。
- 正式合作期:每月 5 日前,甲方支付當月費用 NT$50,000。
- 付款方式:銀行匯款至乙方指定帳戶。
- 銀行帳戶資訊:
- 戶 名:________
- 銀 行:________
- 帳 號:________
第六條 審稿與修改流程
- 初剪審核:短影音與 Video Podcast 完成初剪後,乙方應於上架前提交甲方(侯翠玲理事長)審閱。
- 修改次數:每支內容提供 2 次修改,超過部分另議。
- 回覆時限:甲方應於收到初剪後 3 個工作日內回覆意見,逾期視同同意上架。
- 滾動調整:其他細節事項(如發布時段、字幕風格等)由雙方執行過程中協議調整。
第七條 內容品質與責任
- 乙方負責內容剪輯、字幕、音效、上架前的品質把關。
- 訪談對象之言論內容由甲方負責安排與引導,乙方不對受訪者言論之深度、趣味性或話題性負保證責任。
- 若因受訪者本身因素導致內容明顯不適合對外發布,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重新錄製或調整,重錄成本依雙方協議分擔。
- 內容上架前若發現具有法律風險(誹謗、侵權、個資外洩等),乙方有權暫緩發布並與甲方協商處理方式。
第八條 智慧財產權
- 內容著作權由甲、乙雙方共有。
- 甲方擁有完整使用權,得於任何平台發布、二次剪輯、商業使用。
- 乙方保留作品集展示權,得將本合約產出內容用於個人作品集、提案展示等非商業用途。
- 原始錄音檔、原始素材於每次拍攝後 14 日內交付甲方備份。
第九條 合約終止條件
- 試營運期屆滿:任一方得不附理由終止,需於屆滿前 7 日書面通知。
- 正式合作期:任一方得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終止。
- 重大違約:一方違反本合約且經書面通知後 7 日內未改善者,他方得立即終止。
- 終止後,已產出但未發布之內容處理方式由雙方另行協議。
第十條 保密義務
- 雙方對於合作過程中知悉之他方營業秘密、客戶資訊、未公開之內容企劃等,負保密義務。
- 本條義務於合約終止後 2 年內仍有效。
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
- 本合約之解釋與適用,依中華民國法律。
- 因本合約所生之爭議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。
- 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臺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十二條 其他
- 本合約一式二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。
- 本合約未盡事宜,得經雙方書面同意後修改之。
- 本合約自雙方簽章日起生效。
甲方
名稱:社團法人台灣海洋協會
代表人:侯翠玲
簽章:
日期: